怒江州以林长制为抓手坚决保护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
高黎贡山是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维护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的第一道屏障。怒江州以林长制为抓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形成林长统筹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织密织牢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网”。
全面压实党政主体责任,拧紧林长“责任阀”。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为破难提策提供思想引领。州四套班子把防范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作为主题教育正面典型案例进行“解剖式”调研,总结经验、找到规律,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双总林长带头,破解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州级双总林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导。2023年州级总林长、林长主持研究林长制、高黎贡山保护、绿化美化等工作19次,针对具体工作作出批示11条;州级总林长带头参加集中义务植树活动5次,开展“5·20高黎贡山”绿树认养活动;带动四级林长累计开展巡林11163人次,推动解决林草难题17个。
多措并举提升护航能力,打造“立体保护伞”。一是打造坚实保护队伍。州县乡村四级设林长637名,村级设立专管员2517名,聘用护林员33395名,组建3支县级高黎贡山专业保护队,86支6886名村级保护专业队,4支地方专业扑火队400人,31支半专业扑火队465人,实现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二是构建有力监督格局。聘请各行业各领域人士50名为林长制公益监督员,通过参加会议建言献策、参与督察查找问题、提供问题线索等方式帮助推动解决林长制困难问题18个。建立“林长+森林警长”“林长+检察长”“党建+林长制”等协作机制,推动形成执法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草生态保护新格局。三是创建多维宣传矩阵。自治州立法将每年5月定为“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保护宣传月”,在宣传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多维度发出正能量。建设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宣教中心,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森林巡护步道等基础设施。高黎贡山世界生物圈保护区怒江州泸水分局成为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确定的全国第一个自然教育基地试点单位。
聚焦重点精准“落子”,统筹发力下活“一盘棋”。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定立“总规”,编制《云南省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总体规划》《怒江州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怒江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系列规划方案,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二是加强监测防治。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生物多样性监测3个网络,全年监测到鸟类160余种、两爬类23种、兽类35种。发现新物种11个,新分布记录3个。全州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控防治率98.15%、成灾率0%,森林草原“零”火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93.7%。三是深化内外联动。勤练“内功”,向国家正式报送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建设高黎贡山森林生态系统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抓实生态修复治理,完成滇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保生态、兴产业、防返贫”生态建设34.35万亩。四级联动集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4次,创建省级森林乡村16个,贡山县秃杉古树群、兰坪县铁杉古树群入选“全国100个最美古树群”。跨地合作,与保山市、西藏林芝市建立高黎贡山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跨境合作,与缅甸建立跨境合作机制,缔结10个友好村寨,每年投入30万元资金奖励缅方防火成效突出村寨,连续4年未发生境外火入境。